山东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考试报名、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常见问题解答

2020-08-21 09: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1、哪些人员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答: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需参加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1)在山东省内从事会计工作;

(2)未从事会计工作,但在山东省内居住或者学习,并持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制度已经取消,只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属于会计人员,不需要参加采集。

2、会计人员怎样进行信息采集?

答:会计人员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提交后,审核点将在10个工作日内(考试报名或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3、信息采集截止时间?

答:信息采集长期开放,不采集会影响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会计评先评优、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会计人员应尽早采集,并确保上传信息真实准确。

4、没有毕业证或者已经遗失,无法上传学历证书怎么办?

答:学历在高中及以下的,不强制要求上传学历证书照片。学历在大专及以上丢失证书的,上传通过学信网查询的电子学历档案。

5、为什么附件上传不了?验证码收不到?

答:附件大小应小于200kb,类型为jpg、png格式,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版本高于IE9的IE浏览器。

验证码收不到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手机对验证码短信进行拦截了;室内手机信号不好;频发发送申请手机被禁止服务。建议:换个手机或换个地方试一下,或者第二天再试。

6、信息采集由哪里审核?对于信息采集审核结果有疑义,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信息采集由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人工审核;信息采集页面左下角有“各地区信息采集咨询电话”,您拨打相应市(区、县)咨询电话即可。

7、审核通过之后信息有变动,需要修改怎么操作?

答: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选择“会计人员信息变更”,登录后,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即可。会计人员信息进行地址变更时,需要变更地和迁入地同时审核完成,才能完成变更。

8、提交信息后,如何查看审核结果?

答:提交信息之后,信息采集状态显示为“待审核”,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请持续关注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表示完成了信息采集。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会计资格考试与信息采集、继续教育有什么关系?

答:会计人员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首先要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年限作为从事会计工作或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的依据。

2.从哪里登陆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答: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报考。

3.报名页面打开缓慢(打不开)怎么办?

答:由于报名开放前期报考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避开高峰期进行报考。

4.报名时信息填写错了怎么办?

答:在报考期间通过审核前,可以自行登录报名页面,修改除身份证号码、姓名之外的其他信息。通过审核后,请联系所在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修改。

5.我报名地区的咨询电话在哪里可以看到?

答:登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考试页面查看各市(区、县)财政局咨询电话。关于技术有关问题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531-66680789,66680792。

6.报名时忘记密码及密保问题了怎么办?报名完成后忘记密码,会影响准考证打印吗?

答:报名时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报考页面的“找回验证码、密码”找回,忘记密码不影响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只需要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

7.报考后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答:考试报名零跑腿,不需要到现场审核。

8、报名完成要打印报名信息表吗?

答:无需打印报名信息表。

9.报名初、中、高级会计考试必须要进行信息采集吗?

答:首先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哪里领取?

答:初、中级资格证书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高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线标准的,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打印,省财政厅不向考生个人发放会计资格证书。

11.报考中级会计需要的工作年限如何判断?

答: 考生有关工作年限自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之日起计算,截至报考当年年底。有关学历以考生在考试前取得的最高学历为准。

12.去年在外省(市)已考过部分中级会计科目,今年在山东报名,之前的成绩还有效吗?

答: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会自动合并。

13.取得注册会计师证后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可以免考吗?

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通过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会计中介机构连续执业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

14.报名中、高级会计考试时,报考系统显示的学历信息同目前实际情况不符,如何修改?

答:考生可以在报考系统中对显示的学历信息进行修改,上传符合实际和报名要求的学历证书即可。

15.2019年度中级会计合格证什么时候发放?

答:2019年度中级合格证书已发送至各市人社局,考生可咨询领取证书有关事项。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应该从何时开始进行继续教育?

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合格证书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从哪里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网络培训由各市(区、县)确定的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可关注各市(区、县)每年的继续教育通知。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后如何进行登记和查询?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天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学员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及查询系统访问路径:(1)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2)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4、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还可以补学吗?

答:补学由各市(区、县)财政局会计科进行组织,可咨询所在市(区、县)财政局会计科。

5、前期在其他省继续教育后又在我省继续教育的,如何完善个人的继续教育记录?

答:可以通过个人申报的方式,将之前的继续教育记录在“信息采集系统-继续教育”栏目进行申报,区县审核点审核通过后,个人继续教育记录就完善了。

6、学分折算提交后,多久能够审核通过?

答:审核点将在10个工作日内(考试报名或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7、某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缺失,应该怎么办?

答:可以找到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单或学习记录,在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按照年度进行个人申报,区县审核点进行审核后,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就完善了。

8、关于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可以视同继续教育吗?

答: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学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向财政部门备案。学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备案;学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不向财政部门备案的不予认可。

四、 高级会计师评审

1、论文出版截止日期的要求?

答:要求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前的出版的论文,没有出刊的用稿通知不符合申报条件,在数据库可以查询到的论文符合申报条件。

2、参评高级会计师需要几年的考核记录和继续教育?

答:5年(2015年-2019年)。

3、参评高级会计师的论文有什么要求?

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论文2篇以上,无字数的限定,也不指定发表的刊物是否是省级或国家级。

4、参评高级会计师需要参加信息采集吗?

答:需要。

5、参评高级会计师需要提供什么纸质的材料?

答:A3版的正反打印的评审表(一式四份)、六公开监督卡、若论文在数据库中无法查询,也应提供论文的原件(可以查询的不用提供论文原件)。

6、关于六公开监督卡有什么要求?

答:单位人数少的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人数较多的可由下属二级单位推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签名。

7、申报路径的建立按照什么要求?

答:本人→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选择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8、委托评审人员应注意什么?

答:中央驻鲁单位和其他委托评审单位的参评人员在填写系统时,应在“是否委托”选择“是”,不是委托评审单位的选择“否”。

9、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如何申报?

答: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托管属于档案托管的,应在人事代理单位处填写上正确的人事代理名称。

10、评审系统中的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如何填写?

答: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应只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职称,如经济师(仅限2017-2019年会计高级考试时依据此中级资格的参评人员)符合年限要求,会计师不符合,只需填写经济师的职称,会计师不用填写。

11、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如何填写?

答: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应填写与申报单位一致的相关职务。

12、业绩与成果的填写要求是什么?

答:业绩与成果的填写要求请查看鲁财会[2019]39号文—附件2—第六条。

13、高级会计师的合格证和六公开监督卡上传到评审系统的什么位置?

答:高级会计师的合格证和六公开监督卡上传到评审系统的“其他”附件中。

14、纸质的单位类别和规模怎么填写?

答:不用填写。

15、注册会计师证和破格表上传到评审系统什么位置?

答:注册会计师证上传到中级证的位置,破格表填写好后由单位盖章并上传到评审系统的其它附件中。

16、在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中遇到问题应该如何咨询?

答:1.关于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请拨打报名系统登录首页的技术电话进行咨询。

2.关于政策性问题。在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中,省里设置了咨询电话,由于面对参评人员较多,经常会出现占线的情况,各市也开通了咨询电话,建议各位参评人员按照归属地向各市进行咨询。

济南市 (0531-66603836)

青岛市(0532-85855250、85855870)

淄博市(0533-3887096)

枣庄市(0632-8687911)

东营市(0546-8331730)

烟台市(0535-6688005)

潍坊市(0536-8096615,8096543)

济宁市(0537—2606025)

泰安市(0538-6220221、6220087)

威海市(0631-5235610)

日照市(0633-8668073)

临沂市(0539-8113115)

德州市(0534-2381829)

聊城市(0635-8681098)

滨州市(0543-3187650)

菏泽市(0530-561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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