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山东财政统筹资金17.4亿元,重点支持矿山、林业、海洋、山水林田湖草等四大领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一是安排资金4.1亿元,支持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二是安排资金6.3亿元,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造林绿化奖补政策,促进森林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三是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修复沿海岸线岸滩生态系统,提升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四是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为全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贡献“泰山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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