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二、受理单位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一)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应试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考试。
六、申请材料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应提供: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证书。
七、办事流程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0-5310309
监督电话:0530-12333
十一、办理地点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12号窗口。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