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75元(综合阶段考试按两科计)。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4.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发票,请在报名缴费后打印缴费信息表,于5月15日前到报名所在考区进行发票登记申请,统一打印完毕后下发。
5.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8月17日后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