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3月12日0:00至3月30日12:00

2020-03-09 17: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0〕8号)要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年限作为从事会计工作或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的依据。

(一)中级资格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我省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算起。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在校生在校期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二)高级资格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近五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取得会计师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级会计师: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3.其他事项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以参加考试,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报名条件中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7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报名程序

2020年度我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中高级资格”(http://qdcz.qingdao.gov.cn/n32206350/n32209795/n32562119/n32567628/index.html)或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会计职称业务办理中级资格网上报名”“高级资格网上报名”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通过手机短信验证后,上传有关材料,打印报名信息表留存。报考人员应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一)报名人员之前未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进行信息采集,再网上报名。报名时系统自动提取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和高级资格报名人员的会计师资格证书照片。

(二)高级资格考生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单位盖章确认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盖章上传,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经所选报名点网上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缴费。

(三)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0:00至3月30日12:00,网上审核时间至3月31日12:00截止,缴费时间至3月31日22:00截止。缴费截止后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补报。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每日22:00-24:00为系统对账时间,不能进行缴费。

(四)2018—2019年度报考过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经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无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报名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由报名人员所在的区(市)财政局网上审核。报名人员不需到区(市)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

(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8月27日后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或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并根据提示信息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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