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
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各项会计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双保障”。
一是“严”字当头,切实做好疫情防治期间重点工作。要求全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指导本地区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益、慈善等非盈利组织,遵守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做好捐赠资金及物资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是“防”字当头,认真落实疫情防疫各项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代理记账机构设立许可、行业投诉举报等业务均采取线上办理或邮寄方式,落实行政审批“零见面”。
三是“急”字当头,及时回应会计人员重点关切。实时关注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及时向各市通报。推迟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申报截止日期和考试日期,目前省财政厅正常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及笔试有关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