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为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和冲击,山东省烟台市本级通过建立健全“十项机制”,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建立“放权式”的预算分配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重新理顺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中的权责划分,切实减少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微观事项的介入,赋予业务主管部门更多的管理权限,更好地发挥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
二、建立“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从编制2019年预算起,正式全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通过对未来三年各类财政收入、各项资金需求、全口径政府债务等情况进行科学预测和滚动调整,提前谋划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有效增强了项目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的均衡化程度。
三、建立“一体化”的预算编制机制。改变按预算体系、按资金来源渠道分类核定预算、分别确定项目的管理模式,将政府融资项目在内的全部政府支出,以及6本预算(计划)在内的各类预算资金,连同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等,全部纳入一个预算“盘子”。2019年市本级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累计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亿元。
四、建立“开放式”项目管理机制。对预算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预算申请、预算评审、预算批复以及指标生成、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财政业务全部依托项目库开展。截至2019年11月底,市本级项目库共储备2000多个项目,总投资达到400多亿元。
五、建立“嵌入式”项目评审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评审。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中间环节,避免重复评审,对部门已经评审且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实施财政评审。为加快预算评审工作进度,2020年部门预算“二上”时,部门项目库的项目预算评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对于需要财政评审的项目,部门预算批复前的评审覆盖率达到70%以上。2019年以来,市本级已经实现了部门评审全覆盖,对114个项目13亿元资金实施了财政评审。
六、建立“大类别”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针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模式下出现的资金闲置与资金错配问题,以涉农资金为突破口,按照“能整则整、应整尽整”原则,把分散在19个部门的32项专项资金全部整合,统一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2019年市本级涉农投入总量达到8.4亿元,比上年翻一番;加上整合的中央、省、县级涉农资金,总规模达到48亿元。
七、建立“挂钩式”的动态调整机制。实行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进度挂钩,对支出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大的部门,相应压减下年度预算。实行预算调整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对绩效结果达不到优良等次的,原则上按不低于10%比例压减预算规模。
八、建立“直通车”的资金拨付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中的财政性资金全部收回国库。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预算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全天候”办理用款业务。1—11月份,市本级累计完成电子支付94.6万笔117.9亿元。
九、建立“无例外”的资金收回机制。实施最严格的存量资金收回制度,按照“没有例外”的原则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2019年,市本级财政共计收回结转结余资金9.8亿元,占市本级当年灶内可用财力近10%,切实缓解了市级财政收支矛盾。
十、建立“常态化”的公开约束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模式。2017年以来,在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烟台市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连续三年位于全国地级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