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山东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全省(不含青岛,下同)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达到5.5万个;各市县2019年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调整低效无效资金43.5亿元。主要做法:一是加强“事前”关口管理,加强“事中”监控纠偏,深化“事后”绩效评价;二是结合向部门放权,注重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向市县放权,全面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促进职能转变;三是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区域绩效与专项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对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一、两加强、一深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一是加强“事前”关口管理。将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全面推行事前绩效评估,制定出台事前绩效评办法,分类制定政策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部门评估和财政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评估工作有据可依。省级2020年预算对所有新增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参与,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可信。2019年省级“智慧监狱”项目初始申报预算3.44亿元,首轮经主管部门事前评估就审减资金2.19亿元,经省财政部门开展重点评估,又审减0.33亿元,累计审减2.5亿元,审减率达到72.7%。临沂市将事前评估结果与市政府“三重一大”决策相衔接,要求凡纳入市政府“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事项,在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时,必须提供事前评估报告作为决策参考。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未编制绩效目标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项目入库和安排预算,切实发挥绩效目标“龙头”引领作用,使绩效目标真正成为编制预算、实施监控、开展评价的重要依据。2019年全省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个数达到5.5万个,其中省级实现“四本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数达到5826个。济南市创新性的设定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支出率、预算到项目率三个共性绩效指标,实现精准审定预算,据此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同时与存量资金清理紧密结合,实现了预算精准编制、精准执行、精准清理。二是加强“事中”监控纠偏。制定出台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建立“部门日常监控+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的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促进加快执行进度,2019年前11个月全省支出进度91.8%。部分部门通过监控主动交回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统筹调整用于亟需领域,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不跑偏、不走样。如,日照市2019年通过绩效监控发现“文博布展”项目进展缓慢,预计年内无法继续实施,及时将4000万元资金重新调整用途。三是深化“事后”绩效评价。建立部门自评与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模式,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进行抽查复核。通过提交绩效自评“答卷”,检验、评判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部门绩效意识和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基础上,财政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评价,2019年全省对2750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资金1154亿元。省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部署,对47个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资金规模613.45亿元,比上年增长52.2%,发挥了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作用。
二、两放权、一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结合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推动部门和市县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实现下放预算管理权限和落实绩效主体责任的有机统一。一是结合向部门放权,注重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推动部门从注重单个项目绩效向聚焦部门整体绩效和核心业务实施效果转变。多层次联动试点,按照管理环节协同、推进时间协同、工作任务协同的“三协同”原则,选择了8个省级部门单位、8个市、8个县(区)采取三级联动方式开展试点,参与试点部门115个。全过程闭环管理,对试点部门开展涵盖指标体系构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自评、财政评价、结果应用绩效信息报告6个环节在内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部门整体绩效闭环管理。部门主责推进,改变由财政部门直接对部门开展整体评价的模式,绩效指标体系构建、目标编报、自评和信息报告等环节均由部门为主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在事前有效化解分歧,充分激发了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结合向市县放权,全面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制定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通过逐级设置区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政策实施“不偏向、不脱靶”。以扶贫资金为例,山东省通过全面加强扶贫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全省扶贫资金自评率达到95%以上,目标编报率达99%以上,截至2019年11月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9.91%,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中,山东省连续4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开展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引导市县从争取项目资金向加强绩效管理和关注财政政策实施效果转变。聚焦市县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设定5大类、18项评价指标,对市级和省财政直管县(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通报,推动市县绩效管理工作加速推进,目前已有15个市党委政府出台本地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既亮“报账单”,也晒“成绩单”,以公开倒逼改革,以公开促进职能转变。建立绩效信息向人大报送机制,全省各级将1.45万个项目绩效目标和2847个绩效评价结果随预决算草案报同级人大参阅,得到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认可与肯定。建立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常态化机制,全省8314个部门向社会公开了2.57万个项目绩效目标和7244个重点项目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日照市主动向市人大联网监督平台推送绩效信息,将绩效结果置于阳光之下。该市还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制度,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详细情况,由代表委员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书面评议、量化计分,倒逼部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三、两挂钩、一纳入,构建绩效责任约束机制。把有效发挥绩效管理约束力作为推进改革的关键点。一是建立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初步统计,各市县2019年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调整低效无效资金43.5亿元。省级对2019年绩效评价结果为“良”以下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7个项目,2020年预算在统一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10%,同时约谈主管部门,落实部门整改责任。滨州市对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为差、自评与抽查评价差异较大的部门按5%压减下一年预算,对未按要求开展自评的按10%压减下年预算。二是建立区域绩效与专项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对因素法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将各市县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因素,且权重不低于10%;对项目法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选择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如省级2019年在分配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中,将各市县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因素实施奖惩,取得很好地效果。近期省级在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时,与2019年对各市“大班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对评价排名前三的市每个奖励300万元,后三名各扣减300万元,有力发挥了绩效的“威慑力”。三是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对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全省有11个市、59个县(市、区)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对部门的考核范围。省级聚焦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决算公开、审计和巡视发现问题、工作创新5个方面,设定20项考评指标,按照统一尺度对省直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各部门考核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