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 [2019] 38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审核方式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由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网上缴费,不需至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29日,网上审核时间为11月6日—30日(正常工作日),缴费时间至12月5日22:00截止。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会计职称业务办理初级资格网上报名”或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会计初级资格报名系统”报名。
2.在岗会计人员未完成信息采集的须先完成信息采集(/art/2019/4/23/art_100439_7246288.html)后再进行报名。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请按照信息采集地点选择报名点),只需上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报名系统自动提取身份证照片和学历证书照片。
3.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高中起点的高校在校生可用学生证代替)(照片格式)、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上传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照片格式)。经所选报名点网上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可打印《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留存。
4.为便于及时审核,住泰高校在校生可在全市范围内任意选择报名点报名。
5.报名所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上传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无效。上传照片为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该照片将用于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使用手机、摄像头拍摄的照片或生活照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6.缴费完成后的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未及时缴费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7.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有关事项将于2020年4月10日前2020年4月10日前在山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8.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由泰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初级证书。
四.报名审核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审核点名称 | 咨询电话 |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 0538-6220035、6220087、6220221 |
泰山区财政局会计局 | 0538-8518739 |
岱岳区财政局会计科 | 0538-8561313 |
新泰市财政局会计科 | 18854856952 |
肥城市财政局会计科 | 0538-3216030 |
宁阳县财政局会计科 | 0538-5621185 |
东平县财政局会计科 | 0538-2858749 |
高新区财政局会计科 | 0538-8938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