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学籍(或学校)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