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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2024-07-08 16:4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知识更新工程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形式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学时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一)培训内容

为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服务,突出公需课学习的公共性、公益性,202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公需课分为两个科目,均为必修课程。第一个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本科目共三讲8个学时,采用人社部免费共享的公需课视频课件,分别是第一讲《职业生涯中的科学家精神》(3学时)、第二讲《网络信息安全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3学时)、第三讲《科技赋能碳中和与绿色高质量发展》(2学时)。第二个科目为《党史党纪专题学习》,本科目共两讲不少于16个学时,两讲主题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分别是第一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不少于10学时)、第二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新时代党的好干部》(不少于6学时)。202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专业课科目由各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授权培训专业范围自行确定。

(二)培训形式

202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基地面授和网络选学两种形式,各相关单位和学员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专业课面授学习不得少于16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人社部免费共享公需课)统一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网络学习,不开设面授课程。

参加市级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参加省级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网络课培训承办资格申请流程

1、资格申请。各基地结合自身实际,填报《2024年继续教育网络公需课科目申请表》或《2024年继续教育网络专业课科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2),省级基地将《申请表》递交省人社厅核准承办资格,市级基地将《申请表》递交市人社局核准承办资格,各基地获得网络课培训资格后制作视频课件。网络公需课由省人社厅在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中遴选承办单位。

2、课件审核。网络公需课视频课件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审核,实行申报单位交叉审核,审核单位对所审核课件出具审核报告,对所审课件合规合法性和质量负责。网络专业课视频课件由申报单位自行审核,并对课件合规合法性和质量负责。各申报单位视频课件整体质量将作为继续教育基地定期评估的重要指标。

3、上线运行。审核通过的视频课件置入平台开放运行。

(二)学习学时管理

1、学时获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学时由平台自动生成。学员在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平台认定的学时均视为无效。

2、学时认证。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平台进行申请,人事主管单位审核认证。各人事主管单位要严格规范认证学时,并对认证结果负责,不得进行危害平台数据安全的操作。各基地原则上不得从事学时认证。公需课为必学科目,不能认证。

省人社厅按有关规定将抽查部分单位学时认证情况,出现违规认证学时的,将取消单位学时认证权限,对违规认证学时按无效处理。

(三)学员学习入口

平台实行实名制登录,未注册学员可通过微信扫码注册,已注册学员通过微信扫码登录,登录时需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1、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http://jxjy.xidian.edu.cn。

2、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

http://rst.shaanxi.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

3、陕西省政府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haanxi.gov.cn/(地区选择-部门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

4、移动端入口:

使用微信搜索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陕西12333”,点击“秦云就业”(公众号下方菜单栏),登录后选择继续教育服务板块进行学习。

(四)2023年度补课工作安排

2023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补学有关事项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考试日期截止2024年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履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职责,加强对各级基地指导监管,做好工作宣传,确保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高质量完成。各级基地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培训工作,做好培训服务。

(二)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基地要聚焦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链发展,主动对接各重点领域人才培养需求,科学制定年度任务计划,开展贴近行业特色、方式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课程。国家级基地要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我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

(三)严格收费标准,足额保障培训经费。各级基地要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发改价格函〔2024〕109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学习最高收费标准为3.2元/人·课时、集中面授最高收费标准4.5元/人·课时(均含考试及证书),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严格执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明确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按照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应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的要求,足额安排单位年度继续教育经费,及时报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附件:

1.2024年继续教育网络公需课科目申请表

2.2024年继续教育网络专业课科目申请表

3.继续教育网络课件制作规范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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