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会函〔2020〕2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提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含行使总会计师职责的财务总监,下同)的能力素质,促进我省企业进一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拟定于11月中旬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 2020年陕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企业类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内大中型企业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及其副职、取得“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人员。
宏观经济形势”、“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投融资管理”、“财务报表分析”、“领导力”等,以课表为准。
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11月11 日全天报到,12日-16日培训,17 日返程。
报到、住宿地点:上海新虹桥凯悦嘉轩酒店,沪青平公路 2799 弄,酒店二楼前台。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安排本期培训班参训学员全程在学院附近酒店住宿,学院内晚餐和培训上课,免费酒店与学院间往返接送。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其他培训费用由财政部专项经费补助。配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须单人入住。住宿350 元/晚(含早餐),酒店和学院用餐均为 50 元/餐。食宿费据实结算,开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住宿费或餐费发票。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由财政部会计司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省财政厅将个人参加培训学时登记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考勤不合格者,不予颁发培训证书。
申请人请于10月23日至11月6日登录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kjw/)“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证明资料(任职文件、高级会计师证书),由省财政厅进行远程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打印《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培训。
1.为避免浪费宝贵的教学资源及省厅培训名额,凡已确认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参加全程培训。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培训的,请提前5天通知学院及省厅会计处负责人员,以便协调准备工作。
2.学院为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恕不接待家属及随行人员,非培训班学员不得进入学院。
3.参训学员每天上下午课前进入培训教室前,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发现体温超出正常值的情况,按学院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处置。
许 凯 省财政厅会计处 029-87611774
刁老师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021-69768000-68128
报名入口>>陕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企业类培训报名
陕西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