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地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按照国家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制定了《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适老化改造,切实落实好相关财政补贴政策。这次改造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改造对象范围广。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全省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兜底保障。“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家庭。
二是改造内容和品种全。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按照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科学实施。
三是财政支持方式多。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资金实行分类解决,其中:农村家庭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使用中央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城市家庭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此外,各级政府还将通过地方留成福彩公益金和社会捐赠等方式对改造工程予以必要支持。 原则上,农村家庭改造按每户不超过2000元,城镇家庭改造按每户不超过4000元测算,将由各地统筹安排实施。
四是绩效管理硬。按照方案,要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中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服务内容和购买费用,并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省财政还将专项组织对资金投入的绩效评价,切实督促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和消费潜能,能够更好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我省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