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09-01 15: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开展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陕西会计继续教育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继续教育质量,维护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网络教育作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凡具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资格的会计院校、会计网络培训学校等网络培训机构均可申报参加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遴选活动。遴选通过后服务期为1年。
        二、遴选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教学网络(站)管理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向通信管理部门办理ICP备案。
        3.近三年期间,为3个以上省市提供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服务,且反响良好。
        4.建立拥有独立域名的远程教育网站,如果是自主开发的网站,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果是利用第三方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开发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和保修证明。
        5.以前年度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2)以会计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的;
        (3)恶意竞争,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的;
        (4)学员投诉有违反相关规定,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
        (5)泄露学员个人身份信息的;
        (6)财政部门责令暂停培训整改后再次违反相关规定的。
        (二)师资要求
        须拥有稳定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团队,授课教师不少于40名,其中具有会计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授课老师不少于10名。
        (三)课程要求
        1.要具备较强的课程研发能力,可独立开发会计领域各类别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具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类课程及其他财经类相关课程,累计课时不少于500学时,其中会计类专业课程不少于三分之二。
        2.能根据财政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和我省发布的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时提供相应的网上培训课程。
        (四)功能要求
        1.学员登录。具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功能,根据要求及时做好与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的对接和匹配认证等工作。
        2.报名缴费。能够提供微信、支付宝、银行汇款等网上支付和缴费方式,并提供发票。
        3.网上选课听课。能够便捷为学员提供选课参考,检索知识目录,精准定位学习内容。能够提供多种视频讲座模式,以及适用于宽带、窄带等不同压缩比的视频文件;具备APP等多种学习方式及效果,包括三分屏、全屏幕高清、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保证在不同网络带宽及任何网络环境下流畅地进行网上学习。
        4.教学管理。教学系统可以随时登陆继续教育页面进行学习,课件可以回放(不计时)、自动记录的培训时间,可以按继续教育年度时间段、学时段、学分段、地区段、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等实时上传查询每个学员的每门课程的学习进度以及详细的培训完成情况。
        5.在线互动、考核及答疑。具备在线互动、考核和答疑系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互动、考核,随时解答会计人员在学习过程中所提出的疑难问题。
        6.课程、教师及教学评价。培训网站建立学员评价体系,学员能够对课程、授课教师及教学安排等进行评价,智能分析学员课程需求和关注重点热点问题等。
        7.汇总统计分析功能。具有对全省各市、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缴费、听课、完成人数、未完成人数等按月份、季度、年度等可进行相关统计分析汇总功能。
        8.具备防止作弊功能。采取多种方式防止学员作弊,如通过人脸识别、弹出知识点、回答问题、可疑IP统计等。
        (五)技术要求
        1.应在国内建成专业的服务器集群和开通云服务平台,并配备负载均衡、防篡改设备及WFA防火墙。其中视频服务器数量不能少于10台,网络带宽不低于500M/bps(且能随时扩容),接入网络并发用户数上限峰值要求达到50,000人,每路在线教育视频流不低于256K/bps。提供详细配置情况及证明文件,云服务平台及网络带宽要求提供相关合同。
        2.系统设计采用市场领先和成熟的技术,课件制作采用业界先进完善的流媒体技术,确保学员网上学习畅通。
        3.系统应具备适应性和可扩展性,采用易于管理、可持续发展的体系结构,能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需求开发数据接口,实现系统间数据交换、验证和查询等功能。
        4.能够保障安全平稳、顺利学习的网络学习环境。为保障网络安全免遭病毒侵袭,应采用完备的硬件软件多层网络防护体系。数据具备双机热备、异地备份等多种备份方式,如出现不可控的系统灾难(火灾,地震),能在3天内恢复系统功能。采用高端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设备,具有网络安全与防病毒一体化解决方案,并建立服务器和网络实时监控报警体系,在线学习网络出现问题时,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
        (六)客服要求
        1.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对本项目的网站平台、学员的学习、学员的缴费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2.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客服人员,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维护、用户管理、安全运行、数据备份、信息传输、设备维护等。
        3.在出现服务故障1小时内应及时响应,并做相应排查。故障发生后能在24小时内恢复。
        4.须为会计人员提供400或800等免费客服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络在线咨询等服务方式,同时保证每天24小时的人工电话客户服务。
        (七)承诺要求
        对具有或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及要求的网络培训机构要作出书面承诺,并向陕西省财政厅提交承诺书。
        (八)材料报送要求
        要认真准备材料,填写提交网络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目录(见附件2)、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已录制完成的课程表、网络培训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并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同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如邮寄以邮戳日前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确认结果
        陕西省财政厅将对符合参与遴选条件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会计网络培训机构进行审核,聘请有关专家对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评选,对选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在“陕西会计”网站上予以公示和公布。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西安市冰窖巷6号,邮政编码:710002,联系人:任磊,联系电话:029-68936254。
        邮箱:360968447@QQ.Com。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参与遴选提交的相关材料目录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承诺书
 
                               陕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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