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财政厅设立8亿元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出台《陕西省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更多运用中央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对4家地方法人银行利用再贷款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近期,为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使用流程,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对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条件、名单推送及补偿流程等进行了明确细化。截至目前,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我省已使用240余亿元,位列全国前列,其中符合支小再贷款要求的贷款约60亿元,加权平均利率约4.9%,大大缓解了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构建稳企业保市场主体的联动机制,用好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将“六稳”“六保”工作落实落细,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