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陕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结束,评审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资格证书、批复文件和评审表。
1.省级单位评审通过人员,从4月25日起,在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领取批复文件(每单位1份)、评审表(每人2份)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1本)。
时间:工作日 8:30至12:00,13:00至17:00。
地址: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电话:(029)87624437。
2.通过省人才交流中心报送材料的评审通过人员,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批复文件(1份文件)、评审表(每人2份)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1本)。领取时间以省人才交流中心通知为准。
地址:翠华路1819号,电话:(029)85261572。
3.市、县级单位评审通过人员,从5月5日起,在市级财政部门领取评审表(每人2份)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1本)。在市级人社部门领取批复文件,领取时间以市级人社部门的通知为准。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