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 1、登陆 KIS 主控台后,依次单击【系统设置】-【基础资料】-【公共资料】,双击【物料】,打开【基础平台-[物料]】窗口; 2、双击某个明细物料,打开【物料-修改】窗口,单击左上角【参数设置】页签,单击选中参数【“核算项目名称”重复时提示】。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