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车辆因违章缴纳罚款,取得的发票可否税前扣除?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今天明确答复,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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