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是否要缴纳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上,由于商品房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未转移和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等原因,预售房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当作“预收账款”处理。
需要缴纳所得税,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根据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本期开发产品预售收入×预计利润率-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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