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雇佣"临时工"发生的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5号文)规定:
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 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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