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付汇是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
对非居民企业(一般来说是境外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目前按10%进行扣缴.
预提所得税:我国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20%(国发[2000]37号减为 10%)的所得税,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如果对外支付汇入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则按照税收协定执行.
在对外支付过程中,合同金额应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相关的附加、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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