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所得税可以补亏的吗?
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是不能超过5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填报说明第五条的规定,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如果企业经营实现了盈利,而前期年度发生了亏损,不要忘了可以在税前进行弥补亏损.不过,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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