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种类?
(一)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三)社会保险费
(四)利息费用
(五)借款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六)汇兑损失
(七)业务招待费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九)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十)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十一)租赁费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十二)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十三)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十四)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十五)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十六)资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
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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