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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纳税表如何填?

2022-06-08 06:35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纳税表如何填?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纳税表如何填?

1.预缴方式:系统默认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纳税人不可修改。纳税人需变更预缴方式,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企业类型:系统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的企业类型及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信息自动勾选,纳税人不可修改。

3.预缴税款计算:

(1)所有行次数据均填报本年累计金额。

(2)第4行“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行业代码为7010),填报数据应≥0,且≥本年上期本行金额。

(3)第14行“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需填报本栏的纳税人,应携带相关完税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柜台申报。

(4)第9行“实际利润额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年累计金额”:当“预缴方式”为“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时,由系统自动计算带出;当“预缴方式”为“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时,开放填报,且应>0;当“预缴方式”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时,不可填报。

(5)第15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当“预缴方式”为“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或“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时,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不可修改;当“预缴方式”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时,开放填报,且应≥0。

4.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1)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报。

(2)“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第16行至第19行,其数据在纳税人填报并保存A202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后自动带入。

(3)“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报第20行至第21行。

5.附报信息:

(1)“小型微利企业”选项: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理报验登记的纳税人在报验登记地申报的,本项默认勾选“否”,不可修改;企业类型为“一般企业”或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的 ,若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本期第9行累计金额≤100万的,本项默认勾选“是”,不可修改;当本期第9行累计金额>100万的,本项默认勾选“否”,不可修改。若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或者为本年度新办企业,当本期第9行累计金额≤100万的,本项开放填报,由纳税人自行勾选“是”或者“否”,且必选一项;当本期第9行累计金额>100万的,本项默认勾选“否”,不可修改。

(2)“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选项:本项勾选“是”时,必需填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02.A201010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

1.所有行次数据均填报本年累计金额

2.第15行“(十二)其他”及第23行“(四)其他”项,关闭不可填报。

3.第24至第28行季度预缴申报时关闭不可填报。

03.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

1.本表由享受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政策,且资产税收折旧额大于一般折旧额的纳税人填报。在固定资产“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间内,无论税会处理是否一致,是否涉及纳税调整,都必须填报本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期间的金额不再填报本表。同时,保留本年“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期间最后一个折旧期的金额继续填报,直至本年度最后一期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2.第2行“(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由重要行业纳税人填报;

3.第3行“(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由重要行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填报,且仅填报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专用研发设备的折旧情况(即第2行第1列需≥100万)。

4.第4行“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研发设备和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固定资产,按照税收规定一次性在当期扣除的金额。按政策规定,2018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在当期税前扣除。

04.A20103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1.所有行次数据均填报本年累计金额。

2.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主表附报信息中“小型微利企业”勾选“是”,且纳税人未选择享受其他优惠(即本表第2-29行的值均为零),本项必须填报,系统会自动计算填报主表第9行*15%的值(若计算的值<0时,则填报0);(2)若纳税人需选择享受其他优惠时,可将本栏次数据更改为0后,再继续填报其他优惠栏次数据。

3.第2行“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第3行“三、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1)主表附报信息中“高新技术企业”勾选“是”,且纳税人未选择享受其他优惠时(即本表第1行和第4-29行的值均为零),则第2行和第3行必需至少计算填报一行。(2)主表附报信息中“高新技术企业”勾选“否”时,关闭不可填报。

4.第28行“二十八、其他”:不可填报。纳税人确有涉及享受“其他”优惠项目的,请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05.A202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1.填报对象:由主表“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的纳税人填报。

2.“分支机构情况”: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报备参与分配的各分支机构和独立生产经营部信息。

3.“三项因素”:自动带出上期季度申报表中的申报数据,不可修改。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月(季)度网上申报

1.“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预缴申报时,不再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2.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的纳税期限需要与汇总纳税总机构的纳税期限保持一致。

3.根据总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中的“本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和“本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入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20行和第2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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