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有什么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应纳税所得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第二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应纳税所得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第三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附件6第七条第13项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换算的收入额=经费支出总额÷(1-核定利润率)
总体而言,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变化还是有的,需要按照最新的政策去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但是目前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还是按照25%进行缴纳的,所以在进行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继续按照这个税率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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