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算?
1、计算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是按1-6月份累计数来计算的,即按6月份的利润表中的累计数据来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
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2.第27行至第33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6行基础上,填报第28行至第31行.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0行、第32行、第3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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