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如何定的?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以上法规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的,于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8章133条。
举例说明:如果本年的销售收入是1000万,业务招待费发生6万元。计算方法:按招待费的60%即6万*60%=36000元,但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还需计算1000万*千万之五=5万,招待费36000元未超过收入50000元,该企业按36000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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