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21-06-15 13: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创建时间: 2020-07-29 15:06
答: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筹办费,扣除在此期间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后的余额,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处理。筹办期间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其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如果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包括政府补贴)超过筹办费的,在企业进入正常生产经营后计算纳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