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提取,季度交纳、全年清算汇缴的办法;所谓预交,就是按照累计利润总额乘以税率减去以前已交税金,就是需要预交的数额 ,这个数额不是最后的实际数,通过清算汇缴的纳税调整,全年还要通算.
实际利润是指的本季度利润表上的利润扣除可以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数额本期金额就是本季度的利润,累计金额是本年年初到本季度末的利润合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五条的规定,(一)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