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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里面准予扣除的项目是什么?

2021-03-15 10: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所得税里面准予扣除的项目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里面准予扣除的项目是什么?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

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10)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

(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12)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

(13)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4)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15)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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