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物料制作费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超过扣除标准,是会计与税法不一致的地方,上年超标广告费结转本年扣除,您不需要账务处理,只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做纳税调整,调减应纳纳税所得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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