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会计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需要缴纳所得税.
凡是在"其他综合收益"核算的业务都是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制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企业在计算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应当扣除所得税影响;在计算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除了扣除所得税影响以外,还需要分别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这是一个由新会计准则中新设定的科目,替代以前"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用途.
不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
一是所有回者资本投入导致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与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增加.包括控股股东捐赠视为资本投入而确认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增加.
二是当期实现净利润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以及利润分配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减少.
三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而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