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哪些支出可以扣除?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时,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计提不超过年末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基数0.5%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
3、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
二、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