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履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从上述条款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对外支付实行源泉扣缴,规定了两类源泉扣缴的范围,即法定扣缴和指定扣缴.
境外汇款代扣企业所得税流程
答: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开具税务凭证申请表》知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董事会分配股息有关决议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道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专.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属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