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表内关系1.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总机构分摊比例。
2.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财政集中分配比例。
3.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4.分支机构分配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合计)×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合计)×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合计)×30%。
5.分支机构分配所得税额=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该分支机构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