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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需要注意些什么?

2020-09-18 12:48     来源:中国会计网     
新版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需要注意些什么?

新版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需要注意些什么?

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申报表填报

一、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简称"a类预缴申报表").

"实际利润额"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一)预缴时当期的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含),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先填报《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15%的积;同时在附表3的第3行"减半征税"栏填写"实际利润额"×10%的积.

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而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预缴时当期的累计实际利润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含),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纳税人,在《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5%的积.

(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以及其他行次合计后的金额,即为按照税收规定在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再填到"a类预缴申报表"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的"本期金额"栏内.

二、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

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金额"栏次内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栏次内不填金额.

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本期金额"=第19行×1/12;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本期金额"=第19行×1/4.

(一)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全年可按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预缴.先填报《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内,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5%的积;同时在附表3的第3行"减半征税"栏内填写"a类预缴申报表"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0%的积.

(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的,全年可按减低税率的优惠政策预缴,在《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金额栏内,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5%的积.

(三)将《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与其他行次合计后的金额,作为按照税收规定在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填报至"a类预缴申报表"第23行"减免所得税额"的"本期金额"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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