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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企业所得税要把两个表利润总额框出来?

2020-09-15 13:22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为什么企业所得税要把两个表利润总额框出来?

为什么企业所得税要把两个表利润总额框出来?

其实这个就是问题的核心,按照预缴申报表填表说明,申报表第3行利润总额是企业按照会计核算制度算出来的利润总额数,必须和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保持一致.

由于这个第3行可以直接填写,并不是由其他行填写后自动生产的.所有有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季度按照自己意图交税的目的,就自己倒算一个数据填上.

而最为关键的是他在报送财务报表也不注意各表间的逻辑勾稽关系,又按照企业实际情况报送了财务报表.

好了,所有数据汇总到税务局申报系统,你的逻辑关系不符一下就监控出来了,勾稽不一致,请书面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理由,那就按会计利润补税吧.

这个事情本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其实,企业所得税法是明确规定了企业预缴税款的方式的.

按照五十四条的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而且国税函[2009]34号还对预缴进行了补充强调说明,「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情况,对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调整预缴方法或预缴税额.」

「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预缴哪能随心所欲,借助金三的系统风险预警,后台把勾稽指标设置好,一旦你提交申报,系统就会自动分析逻辑关系,对于跳出的风险点,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就会一个个排查落实.

如果觉得反正都有汇算清缴,平时就筹划着来缴纳,那么我告诉你,这本来是不符合规定的,弄不好还给安一个虚假申报的名头,而且在金三系统下这种很容易被揪出来,后期如果发现让你回到所属期如实申报并交纳滞纳金和罚款,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赶紧检查一下自己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的合理性关系,检查好再报送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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