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企业所得税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指什么?

2020-09-11 14:3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所得税里的


      企业所得税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指什么?

企业所得税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工资补贴性支出:企业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人员费用,包括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还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企业向职工发放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交通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也就是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规定的工资总额包括津贴补贴,而企业所得税将部分津贴补贴列入职工福利费,而不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所以,企业在计算残保金的基数时,不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总额标准计算.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