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残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能预见在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无变卖价值的固定资产可不留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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