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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根据分配数填报所得税季报吗?

2020-08-14 15:2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分公司根据分配数填报所得税季报吗?

分公司根据分配数填报所得税季报吗?

是按照总公司提供的分配表申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按照财预[2008]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企业季度申报所得税时可以自行将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应税所得来申报,即先计算会计利润,再弥补亏损,然后还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若还有应税所得,才需按季预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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