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成立的民办非企业,成立方是个人,已经取得民办非企业(合伙)登记证。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因此,若该纳税人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应按上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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