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富农的重要作用,近日,省财政厅会同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青海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今后一定时期全省农业保险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农业保险制度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了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三方面共15项具体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要求,坚持“扩面、增品、提标”工作导向,推动全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机制,成立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青海银保监局、省林草局等部门组成的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提出了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环境等保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确保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两段式规划,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农牧业标的收入保险将成为全省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到2030年,农业保险提质增效、服务领域将进一步拓宽,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