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0〕36号),为做好我省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即日起可领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职业资格证书暂不予发放,由省评协代为保管。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免试申请人领取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时,需持身份证件原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或批准文件到省评协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暂不予发放,由省评协代为保管。
三、考试合格人员如需登记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应当按照《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的要求,办理资产评估师登记手续。
联系地址:西安市四府街41号财政厅综合楼522室
联系电话:029-68936476 029-87623004
联系人:李安民 王璐
附件: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二Ο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