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评协〔2021〕2号 会员部
各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0〕36号)文件,现将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1月4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5号(原担保大厦)办公楼5楼503室(联系电话:87097025、87097022)
二、所需材料
(一)本人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委托他人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3.委托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委托书(附件1);
5.代领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资产评估师资格免试申请人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资产评估师资格免试申请人根据上述(一)或(二)提交我会所需材料,还需提供《资产评估师资格免试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批准文件(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其它事项
(一)协会现还保存部分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考试通过资产评估职业资格证书,请还未领取人员尽快到协会领取。
(二)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和学历证书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