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0资产评估师证书领取时间1月4日至1月31日

2021-03-19 10: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评协〔2020〕17号

各相关考试合格人员: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0〕36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修订<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20〕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发放我省2020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31日(工作日)期间。

    二、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外学历证书的合格人员,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2020年度申请免试人员在领取证书时,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批准文件(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协会审核,审核不通过不予发放证书。

    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是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的查询结果;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免费验证。

    五、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由省评协负责保管,待取得学历证书后联系省评协考培部领取。

    六、对学历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

    七、本次证书仅限本人领取,不可委托他人领取。

    领取地点: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考培部(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3号6楼603室)

    联系人:张育风;联系电话:0451-84280105。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