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区正高级经济师参评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共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申报条件,拟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参加评审。
(二)中央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可参加评审。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可免试: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或省(区、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9.截至2021年底,年满55周岁人员。
三、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报名。报名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负责组织。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6日—5月15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6日24:00。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参加报考。报名且缴费成功后,打印“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考生留存,为考后领取考试合格证用;一份交当地盟市人社局职称管理机构留存),逾期不能打印。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告知承诺制。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三)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拟定2022年6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五)资格有效期。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五年,可参加2022年度至2026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四、考区设置
在全区12个盟市及内蒙古森工集团所在地共设13个考区。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附件: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2022年4月29日
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