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内医保办发[2021]17号 2021-8-11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局内各处室、所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已经第2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要及时向上一级医保行政部门报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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