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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什么意思?

2023-03-29 06: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什么意思?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什么意思?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范围的一般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在确定全部价款时,一般纳税人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不 包括其应纳税额。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 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 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 额。对在价外与应征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一并收取的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应按照税 法规定纳入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不征收增值税的费用 项目有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 费税、符合规定的代垫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 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年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积应缴增值税销售额。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号令第三条有详细解析。这里面应用到了会计和税务上的专业术语,其中“销售额”是会计术语,一般情况下是指企事业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而“应税销售额”是税务上的术语,指按照有关税务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应当缴纳税金的销售收入。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着差异,原因在于有关部门打击避税偷税等问题的发生,对一些非销售行为规定视同为销售行为,并征收相关税收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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