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保护率
2018-11-28 10:37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亦称实际保护率。指把各种保护措施可能给被保护产业的生产过程带来的价值增值的增加量作为自由贸易条件下增值的百分比。是有效保护理论中衡量一国对某产业保护程度的指标。用公式表示为:ERP=(V’-V)/V×100%式中ERP为有效保护率,V’为保护贸易条件下被保护产业生产过程的增值,V为自由贸易条件下该生产过程的增值。由于关税是主要贸易保护措施,因此,通常假设关税是唯一的保护措施,以有效关税保护率代替有效保护率,来分析一国对某产业的保护程度。如果以tj为产出品的关税税率,ti为投入品的关税税率,aij为投入品i在产出品j中的投入系数,则j产品的有效保护率ERPj可以表示为:
注:见公式请下载0955.doc文件。
上述公式有如下特性:(1)当投入品的关税税率低于产出品关税税率时,有效保护率高于产出品的关税税率;(2)当投入品关税税率高于产出品关税税率时,有效保护率低于产出品关税税率;(3)当投入品加权关税税率aij·ti高于产出品关税税率时,有效保护率为负值。有时产出品的有效保护率与产出品关税税率相差甚远。例如,日本1973年税则中牛奶、奶酪和黄油的平均关税税率是37.3 %,但其有效保护率高达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