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铁使
2018-11-19 10: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中国唐代后期主管盐、铁、茶专卖及征税的使职。唐初设置盐屯,征用人民充当屯丁,或出租给有能力的人家经营,按定额征税。盐屯由地方官管理。安史之乱以后,军费浩繁,财政开支剧增。为加强财政收入,对盐业的管理由征税改为专卖。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第五琦以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为诸道盐铁使,为盐铁置使之始。第五琦立盐铁法,在产盐处招民为亭户,专业煮盐,盐以每斗10钱之价全部缴纳给官府,官府加价110钱出售,严禁私人煮盐贩盐,国家收入因此大增。刘晏继为盐铁使时,又兼任转运使,以盐利为漕运经费。自刘晏之后,二使常由一人兼任,于是盐铁使与转运使变为一职。盐铁使同时还经营矿冶(包括铁、银、铜、锡等)的征税和茶的征税。